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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活垃圾是城市固废的主要类型之一。为科学管理生活垃圾,全力提升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我市坚持“双管齐下,齐头并进”的工作宗旨,一手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手抓生活垃圾分类。
从当前看,面对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的现状,及时、有效、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是当前工作的第一个任务。因此,加快新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提升生活垃圾解决能力,解决生活垃圾管理的供需矛盾迫在眉睫。从2017年开始,我市先后启动新一轮焚烧、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2019年,全市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为5481吨/日;截至2019年年底,焚烧设施设计解决能力为4400吨/日,卫生填埋设施设计解决能力为1800吨/日,无害化处理设施总能力达到6200吨/日,较2016年增加26.5%,能较好地满足目前我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需求。为加强对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我市按照省住建厅有关标准每年对全市焚烧厂和卫生填埋场进行自查考核,敦促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单位落实问题整改,促进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提升。
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1000吨/日)正在建设中,预计2021年投运;为满足生活垃圾应急填埋的需求,常州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溧阳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的建设也正在有序推进中。
从长期看,生活垃圾分类无疑是生活垃圾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我市从2017年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倡导垃圾源头减量,着力从前端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使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化利用,使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妥善处置。围绕朱委员提案中所提到的垃圾分类相关联的内容,我市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扩大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健全分类系统。我市以“重点推进大分流,有序推进细分类”为工作宗旨,逐渐完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目前,在分类前端,全市共完成1206个小区、1715个单位、393个行政村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建成区为96.15%、农村为67.18%,城乡大部分区域已完成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在分类末端,全市共建成大分流处理设施41座,包括日常生活垃圾(8座)、建筑垃圾(4座)、餐厨废弃物(2座)、大件垃圾(8座)、园林绿化垃圾(4座)、农贸市场易腐垃圾(15座)等,基本搭建起生活垃圾大分流处理体系的框架;建成细分类暂存处理设施73座,包括8座有害垃圾临时储存场所、1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64座农村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初步建成细分类收运处体系。其中:有害垃圾收集暂存运输处理体系已建成并正常运行;可回收物由环卫部门或非公有制企业负责收运后交售至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同时也鼓励居民自行交售可回收物;农村易腐垃圾实施就近生态处理。2017年以来,全市累计收运可回收物2775.8吨、处理有害垃圾4.532吨、处理易腐垃圾1120.2吨。
2.完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落实长效管理。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谋划、有标准、有部署、有保障、有考核。编制《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全面系统谋划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出台《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科学规范开展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每年细化出台全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考核办法,逐年分解落实垃圾分类总体目标任务;出台《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法律责任纳入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每年发文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保障公众知情权;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强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建议》,将垃圾分类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体系,全市建成区1091个分类小区已纳入长效考评系统,2020年二季度起已启动长效管理考评,有效敦促各辖市区落实分类小区日常管理。
3.开展可回收物创新试点,完善分类链条。为不断健全可回收物全链条体系,我市先后启动了“武进区垃圾分类可回收物综合利用中心建设与两网融合”和“天宁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这2个项目同时也是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创新重点项目。其中武进区通过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规范再生资源前端回收服务站(点)建设标准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全区域“两网融合”体系、完善“两网融合”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等举措,促进可回收物收运处理更规范。目前,武进区区级垃圾分类物资回收利用中心项目建设已完工,现已投入试运行阶段。“两网融合”实施意见已出台,下一阶段将开展废弃陈旧物资站点整治,为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奠定基础。天宁区城管局招商引进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创新项目“爱分类-爱回收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健全全区可回收物回收“点、站、厂”闭环体系和智能化体系,计划于2020年年底前在辖区居住小区、城中村、单位设置500台以上智能回收设备。目前,已完成全区6个街道178个小区383台智能回收设备布点选址,其中已完成148个小区308台智能回收设备的投放工作;同时配套建成可回收物中转站6个。后续天宁区将继续加强与上海爱回收企业对接,快速推进构建省级创新项目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爱回收”项目。要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工作离不开商务、供销等多部门协作,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的发挥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深化部门协作,促进可回收物全链条体系再升级。
建筑垃圾如何治理是一项全国性难题。2018年4月,我市被列为全国35个建筑垃圾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认真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结合常州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探索创新,深入推动试点工作,全方面提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
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市根据部试点工作要求,立足全市,统筹规划,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地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我市有2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在建或即将开工建设3个,年解决能力达220万吨,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常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的单位对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垃圾治理“常州经验”。
(2)加强规划引导。按照《江苏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编制纲要》的要求,结合常州实际,编制了《常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2017~2030)》。规划明确了建筑垃圾处置的根本原则、近期目标和设施布局,其中溧阳市、金坛区在各自行政区域内统一设置终端处置场和资源化处理厂,就近处置建筑垃圾;市区建设一南(武进区)一北(新北区)两处建筑(装修)垃圾终端处置设施。以上设施建成投运后,可满足我市建筑(装修)垃圾的全量处置需求。
(3)完善法规制度。坚持立法先行,以制度作保障,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先后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常州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办法》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考评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为建筑垃圾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1)加快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市先后建成了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处理160万吨的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年处理30万吨的装修垃圾处置项目和常州春秋华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年处理30万吨的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与此同时,积极地推进溧阳市、金坛区、新北区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溧阳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工程(建筑垃圾)已完成设备的安装和空转调试工作,下一步将进行带料调试。金坛区建筑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和建筑垃圾填埋场2个子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预计明年开工建设。新北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
(2)完善处理体系。近年来,我市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在全省率先实现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构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体系,打造“一链、一线、一端、一网、一平台”五个一闭环式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全产业链,在全省树立了资源化利用的全新标杆。
(3)推进资源化利用。我市依据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和分布特点,合理规划建设绿色环保和无害化处置终端,因地制宜地采用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处置利用方式,既实现了大批量建筑垃圾的定点再生处理,又可对零散分布的建筑垃圾进行现场快速处理、就地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积极开展再生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技术探讨研究,与世界混凝土研究中心(WCCT)、湖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研制出各种高质量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获得专利技术27项,多项产品已获得绿色建材标识。在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方面,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政府采购目录和工程建设价格信息,在工程建设中优先推广使用。绿色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环节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一定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1)加强部门联动。一是各级城管部门会同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采取提前介入、错时巡查、定点蹲守等工作方法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对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上限进行严处;三是对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以微信或书面方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严格落实考核。为从源头解决建筑垃圾出路问题,我市将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放在重要的突出位置,市政府与各辖市区政府逐年签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时序进度要求纳入了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考核以及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指标考核,定期组织对项目推进情况做督查考核,考评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通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并进行公开,考核结果还作为“一票否决”的依据应用于市委市政府对各辖市区年度评先争优考核体系。
(3)实现信息化监管。根据部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已初步建成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指挥系统,该平台运用“物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基础数据、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数据、车辆运行和监管数据、问题派遣和考核数据的综合运用。系统运行以来,部门联动管理效率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的明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是大势所趋,是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部试点工作要求,围绕打造宜居美丽明星城市的目标,系统谋划、创新务实,全力推进和落实好相关措施,力争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一是按照《常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2017~2030)》的要求,快速推进溧阳、金坛、新北等辖市区的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运。二是在各区、乡镇(街道)建设建筑(装修)垃圾转运调配场或设置临时堆放点,规范管理并定期清运,加强完善收运体系。三是依据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递增的趋势,未雨绸缪,加快在金坛区建设应急填埋场,切实防范风险,逐步形成全市全量处置能力。
一是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联合财政、物价等部门积极探索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和政府补偿机制,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二是快速推进建筑垃圾立法工作,编制《常州市建筑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并尽快上升到人大立法层面,为建筑垃圾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加强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扶持政策,特别是优先推广产品应用,在市政、园林等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中规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比例,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常州市将以此次试点城市为契机,努力打造绿色建筑和循环经济亮点产业,促进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建筑垃圾资源化示范企业按照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的要求,逐步的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力争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垃圾治理“常州经验”,不断推进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向产业化方向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推动高水平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做出新的贡献。
我市普通工业固废主要是煤渣、钢渣等,大都用来生产建筑材料,基本实现综合利用。其中普通工业污泥,每年产生量约为50万吨,目前常州市总处置能力为211.9万吨/年,总体满足市内处置利用的需求,主要处置方式为电厂掺烧、水泥窑协同处置、制陶、制砖等。目前,常州市国电生活污泥焚烧处置项目、经开绿联污泥利用等项目正顺利建设中,预计年内建成投运,届时,我市污泥处置能力更加充足。
我市2019年危险废物申报产生38.7万吨。目前我市危废年利用处置能力近150万吨,其中焚烧能力为12.9万吨,危废填埋能力为1.64万吨。利用处置能力总体满足处置需要。但是,正如建议所述,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等部分危废解决能力尚显不足,主要委托外省市处理。为此,我市积极引导相关项目建设,弥补短板。目前,溧阳6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已经建成,正向省厅申领许可证;中天工业污泥利用项目已经建成,正在完善相关手续,上述项目投运后将有效补齐此类短板。
在此,感谢你们对我市城管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恳请一如既往地为城市管理工作多多建言献策,共谋常州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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